为规范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外部作业管理,维护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,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并结合实际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实施主体
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运达公司”)(经办部门: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)
二、办理依据
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)
《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》(芜政府令〔2021〕62号)
《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》(CJJ/T202-2013)
三、受理范围及阶段
1、根据《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,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包括设计方案、施工方案、监测方案、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安全防护专项方案,经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后,签订安全协议,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或者拆除建(构)筑物;
(二)挖掘、爆破、地基加固、打井、基坑施工、桩基础施工、钻探、灌浆、喷锚、地下顶进作业;
(三)敷设或者搭架管线、吊装等作业;
(四)取土、采石、采砂、疏浚河道;
(五)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(构)筑物载荷的活动;
(六)电焊、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;
(七)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。
2、办理阶段:施工前。
四、办理流程
1、项目受理及事务分类
外部建设(作业)单位或个人与运达公司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对接,办理相关手续或调取轨道交通相关材料。
外部作业项目办理事务分为规划、方案设计阶段征求意见类;提供标图资料类;作业申请类。
2、外部作业类别及影响等级判定
外部作业类别分为基坑类、非开挖管线类和其它类,影响等级依据《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》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四级及以下。项目类别及影响等级由外部作业建外设单位及其设计单位判定。具体判定方法详见附件1。
3、申报材料准备
根据外部作业类型及影响等级,准备相关报审材料,具体详见附件1、3、4、5、10。需安全评估及安全监测的外部作业,由外部建设(作业)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与监测单位编制安全评估、监测报告;
4、资料提交
1)资料提交:外部建设(作业)单位或个人资料准备齐全后,向运达公司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。
2)电子材料格式要求:图纸为DWG格式,文件为PDF格式。
5、审查
影响等级三级及以下外部作业项目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。影响等级二级及以上外部作业项目需进入特别程序组织专家评审,审查时限为20个工作日。
6、办结归档
审查通过后,外部建设(作业)单位或个人须将纸质版(需盖章)资料提交至运达公司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归档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安全评估、专家论证、安全监测、应急抢险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外部作业建设单位承担。
2、运达公司组织方案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现场监护等一系列工作,并不能取代外部建设(作业)单位或个人对轨道交通结构保护的法律责任。
六、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(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)。
受理地址:梦溪路车辆基地综合楼(梦溪路69号)519室。
受理时间:8:30~12:00,14:00~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人及电话:(0553) 830 1029 。
附件下载
2、芜湖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设(作业)征求意见表—微小管线类
4、安全承诺书